(2023年2月28日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会议认为,规划紧扣黔东南州高质量发展和推进现代化建设需要,章节布置合理科学,充分考虑了省委省政府对我州的主体功能定位、人口总量和结构变动、经济发展阶段及特点、生态环境条件约束、机遇与挑战等因素,合理确定了不同空间的优先序,并在此基础上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符合黔东南州的定位和特色。
会议决定,同意《黔东南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由州人民政府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法定程序上报。批准后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