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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商务局2023年锦绣黔东南春季汽车政府消费券宣传奖励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3-22   作者:   来源: 黔东南州商务局 编辑: 王槐雪

  为进一步加强2023年锦绣黔东南春季汽车政府消费券宣传推广工作,鼓励各媒体单位参与创作,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提升2023年锦绣黔东南春季汽车政府消费券宣传成效,特制定本次活动对外宣传奖励机制及实施方案。

  一、奖励原则

  本次奖励主要围绕以“2023年锦绣黔东南春季汽车政府消费券”为主题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提振消费信心,刺激消费需求。

  二、奖励对象

  州内外新媒体传播平台或个人。

  三、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8日

  四、奖励方式及奖励金标准

  1、正面宣传本活动的新闻媒体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

  2、活动奖励分三个等级进行奖励,活动期间,通过对参与的新闻单位刊发的图文稿件阅读量、视频(包含政策宣传和车展)宣传播放量统计进行考核奖励,稿件数量不限,统计截止时间为3月28日(含)。

  凡图文稿件统计,按流量从高到低排序,第一名奖励600元;第二名2个每名奖励500元,其他为参与奖6名,每名奖励300元。

  凡短视频稿件统计,按流量从高到低排序,第1名奖励600元;第二名2个每名奖励500元,其他为参与奖3名,每名奖励300元。

  五、兑现办法

  活动结束,4月5日前由各媒体平台或个人申报,经州商务局统计审核后,4月底进行奖励兑现,发放奖励金。

  六、资金预算

  共计5900元。

  七、工作要求

  1、参与单位刊发的宣传文章或视频必须突出主题内容,抖音、快手、视频号短视频平台刊发作品时需标注#2023年锦绣黔东南春暖花开消费季#话题

  2、禁止发布敏感低俗、封建迷信等信息。

  3、刊发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隐私权。

  4、由黔东南州商务局发起的宣传奖励活动,黔东南州商务局享有在法律范围内的解释权。

  八、本方案自2023年3月17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