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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常委会召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旅游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23-04-21   作者: 陈雪村   来源: 黔东南新闻网 编辑: 王槐雪

  4月20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旅游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凯里召开。会议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旅游促进条例》进行了发布;宣读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条例〉的决议》和州人大常委会公告;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立法背景、起草过程和相关内容作介绍。

  据悉,《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旅游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条例》共八章五十八条,重点对民宿开发建设、康养旅游发展、农文旅融合发展作了细致规定,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保障管理上作了科学规范。针对黔东南州乡村旅游发展实际,将条例适用范围确定为自治州行政区域内乡村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产业发展、服务保障等活动。乡村旅游的内容界定为利用乡村生态环境和民族文化等资源,依托村寨、集镇、山水、田园风光等特色载体开展的游览、度假、休闲、康养、体验等活动。通过立法规范乡村旅游发展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措施,是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推进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条例》的颁布施行,对深化“民族原生态·锦绣黔东南”旅游品牌有重要意义,为拓展乡村旅游新业态、激发乡村旅游新活力、优化乡村旅游新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州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农民日报、贵州日报、多彩贵州网、黔东南州融媒体中心等15家新闻媒体单位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