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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检察:以“小”案为切口 多元化解邻里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 2023-11-17   作者: 通讯员 吴燕凤 蒲美玲   来源: 黔东南新闻网 编辑: 雷刚

“谢谢检察官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今后一定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日前,在杨某故意伤害案公开听证会后,杨某忏悔地对天柱县检察院检察官说。

杨某与杨某某均为天柱县兰田镇某村村民。2022年8月份,因日常琐事发生纠纷积恨在心。同年10月1日,犯罪嫌疑人杨某酒后持刀前往杨某某家滋事,双方再次发生口角纠纷引发打架,导致杨某某头部、面部受伤。后经天柱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杨某某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被鉴定人杨某某头面部被他人锐器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

案件移送至天柱县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展开调解工作,深入了解被害人诉求,耐心从情、理、法等方面引导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安抚被害人情绪,解开被害人的心结。最终,双方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署调解赔偿协议,矛盾得以有效化解。检察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就此听证,以公开听证保证不起诉的公正性和当事人的可接受度。

近年来,对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天柱县检察院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注重矛盾化解、诉源治理,用足用好认罪认罚制度、刑事和解制度,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作用,始终把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作为履职办案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