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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法院“三前置”推进执源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 2024-01-02   作者: 通讯员 胡燕梅 彭泰爔   来源: 黔东南新闻网 编辑: 雷刚

为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推进审判执行有效衔接,锦屏县人民法院通过“三前置”推进执源治理工作,切实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增量,破解执行难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执行通知前置。在民事调解书内容上前置执行通知书内容,告知被告及时履行义务以及不履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其有助于督促债务人按时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提高自动履行率,维护判决书的权威性,减少执行送达成本,节约执行时间,提高执行效率。截止当前,执前自动履行168件、自动履行300余万元,执行源头治理效果显著。

财产保全前置。构建“立审执”联动机制,将财产保全贯穿立案、审理、执行全过程。主动向当事人作出财产保全提示,引导当事人应保尽保,立执行保全案号后,执行团队以“四查”为基础,线上线下全方位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今年适用财产保全前置以来,执行案件的办理期间平均减少3天,线上线下财产查控措施运用达100%。

执行和解前置。文书生效后,执行立案前,进一步与未自动履行的被执行人联系,了解当事人情况,针对有和解意愿、履行意愿较强或不宜直接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前移执行和解工作和执行立案端口,加强协调沟通,释明拒不履行的风险,引导被执行人自动或者达成分期和解履行,从源头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