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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水江采木事”看中国木商文化(三)

发布时间: 2020-12-28   作者: 姜秀波   来源: 黔东南新闻网 编辑: 王槐雪

  栽手林农

  (接上期)“大木”、“皇木”、“贡木”的采办,第一个环节是择木。采木之始,必先精细考察木材资源、运木通道。

  在择木的过程中,不仅朝廷亲派大员,各行省主官亦尽数出动。由此可见“择木”这个环节的重要性,

  唐代诗人孟郊有诗云:“旧闻天下山,半在黔中青”。

  而黔省之木,又多在黔之东。

  黔东有沃土,盛产“杉之君子”。因生苗区,曰“苗木”,又曰“苗杉”。

  苗木以“性直、品端、节坚、材美”而名天下。清代学者龙绍讷曰之:“杉君子者,居黔中郡之清江。生时,母梦柯生腹上,比生,葱秀过人。未弱冠,身长丈余;既壮,有参天之气,支厦之才”。又赞“其性直,其品端,其节坚,其材美”。

  纳厚土之灵气,汲秀水之膏泽。“杉之君子”笔直而高大,形美而俏立。

  据《锦屏县志》记载:明洪武三十年(1397)楚王朱桢、湘王朱柏领兵三十万进剿林宽义军,“由沅州伐木开道二百里,抵天柱”。又据《明史纪事本末》记载:“冬十月,兵至沅州,伐山开道二百里,抵天柱。”

  一说“伐木”,一说“伐山”。所记虽不尽相同,然可互佐确有“开道二百里,抵天柱”之史实。这是有信史以来,朝廷开发清水江地区较早、最为可信之记载。

  因开此道,苗木、苗杉之美由此而名天下。

  清水江流域乃至沅水水系皇木之流动,以苗木为主。故,贵州采木事之中后期,实则是苗木唱主角。贵州黔东南文斗苗寨今仍存“皇木坳”之地名和“皇帝木”之传说,亦可见证之。

  西南地区木材资源虽然极其丰厚,但也经不住长期大规模、几乎无节制的采伐。因此,林区的轮换生息休养,特别是林木资源的培植提上了议事日程。

  清水江有水运之便利,江畔土层肥沃,气候适宜,当地林木的生长期极短。因此,在清代,大规模的人工栽种出现在清水江一线,且延续至二十世纪。

  由此也诞生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栽手”。

  “栽手”多为江南、荆楚一带的破产者或失业者。他们沿江上行,来到清水江沿线村寨,租赁山场,挖山栽种,与山场主人一起获利。其间,还可在林间间作小米、玉米等农作物和桐油等植物,解决养林期间的生计问题。有的干脆受雇于山场主,靠卖苦力为生。

  “栽手”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林农”。他们是从“栽手”中脱颖而出的成功者,通过汗水和智慧,逐渐成为拥有少量土地的林农。

  无论是山场主、栽手、林农,都依靠土地、林木为生。栽种、管护山林,成为他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一环。

  山客水客

  清水江采木事,催生了两个独特的商业群体——山客和水客。“山客”和“水客”,是清水江流域木商的主体。

  山客,即坐山商人,长期生活和活跃在林区。

  山客直接与林区的山场主、林农、栽手交易。他们购买山场,承包给外来无业者、失业者和本地无地产者栽种、管护,待成林后又聘请木工伐运出山。或者直接从林农、栽手手中收购成片的山林,又或者直接在河边收购木材。

  完成木材的采买和汇集后,山客聘请排伕将木材扎成排,放逐到“三江”行市销售,赚取中间差价。

  清代,清水江流域采木事和木材贸易达到鼎盛的时候,诞生了一批杰出的“山客”,主要集中在文斗寨到瑶光寨之间的一线村寨。如文斗寨的姜仕朝,瑶光寨的姜志远,河口寨的姚继周、韶霭寨的“李三千”等。

  山客中,不乏巨富者,其中尤以“姚百万”为代表。“姚百万”不单指一个人,而是一个家族、一个商业集团的代称。

  “姚百万”的财富积累之巨,可用“两江三县”概括之。其最盛时,山场之规模,囊括了今锦屏、黎平、剑河的大部分地区,几乎垄断了整个乌下江流域林区,以及清水江大部分核心林区。

  斯时,清水江上流淌的木材,十之八九均为“姚家木”。

  “姚百万”巨富后,在原锦屏县河口乡河口村修建了规模庞大的建筑群,称之为月亮街、姚家坪。此古建筑,是财富的象征,也是清水江流域木材贸易的标志性符号。

  “姚百万”这一商业集团的辉煌,仅仅维系了三、四十年。

  史料记载,清水江流域木材贸易最为鼎盛的乾隆、嘉庆年间,山客数量多达2000多人。

  从地理角度而言,“山客”活动最为密集且形成集群的核心区域,系上至锦屏县河口乡瑶光寨、下至平略镇甘乌寨的清水江沿线一个狭长而相对自成体系,囊括数十个苗、侗、汉村寨的文化地带,史称“三营”。

  在这个区域,始自宋、元、明三朝,高潮在清朝的苗、侗、汉族人群的迁徙落住,一直伴随着征战与同化,排斥和交融,而后最终走向和谐与共处。因而产生并形成了多元而复合的族群文化、人文精神,伴生了以木商文化为主体、以木材采运为载体,以契约精神为依托的山客文化。

  到清末,这个文化社区最终以具有军事和林业双重功能的“三营”形式而趋于成熟。就清水江木商文化而言,放眼整个清水江流域,如果说“内三江”、“外三江”集中体现了相对成熟的“水客文化”,那么“三营”地区则可称之为无可替代的“山客文化”的核心地带,或者说是“山客文化”与“水客文化”的缓冲地带。

  山客荷木下河去,水客携银上江来。山客和水客不能直接交易,必须通过“三江”行市来实现交易。“三江”行市,是山客和水客交易的纽带。

  山客不能自行放排越“三江”而下,水客不能自主超“三江”而上。山客、水客均止步于“三江”,交汇于木行。“三江”行市的诞生,是清水江流域木材贸易走向成熟的标志。

  水客,即下江商人,从水上而来的木商。从全国各地汇集,沿着清水江上行而来,到“三江”行市采买木材的客商,都在这个范畴。

  在明代后期,水客一般为“皇商”,即替代或协助官府采办皇木的商人。“皇商”具有明显的官方背景,必须取得朝廷的“许可证”,按照指标采购、运输皇木。

  “皇商”是个肥差。这类“皇商”依靠朝廷撑腰,多大肆中饱私囊,在采运过程中私带大木,运至江淮一带私卖,渔利甚厚。

  “皇商”多为江淮、京津等地的大户,不熟悉林区状况。因地形不熟悉、语言不通、民情不了解,他们进入林区后,两眼摸黑,需要寻找当地的“向导”和“翻译”,方可完成采木指标。

  而早期已迁居、落住林区数代的汉民中,有一部分熟悉当地民俗、语言,善交际且有一定商业头脑的人,则迅速脱颖而出,逐渐成为“山客”,并形成有一定规模和数量的群体。

  到清代中期,“山客”群体已经相对成型。而斯时民间资本已经进入大木的采办,且具有一定规模。史学界将这部分商人称之为“水客”。

  从清初期开始,为规范木材贸易市场,防范“偷税漏税”,当地官府在今锦屏县挂治、王寨(县城)、茅坪三寨开设了相对规范的“木市”。因山客、水客均在当值的“木市”落脚,吸引了一大批有商业头脑的客商在此开办木行、旅馆、酒楼、茶楼、妓院等。一时间,三寨沸腾,繁华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