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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菊兰:民族文化在歌声中传承

发布时间: 2021-09-06   作者: 陈光昌   来源: 黔东南新闻网 编辑: 王槐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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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政策真是好,我们农民得脱贫;砥砺奋进不停步,我们农村要振兴。”连日来,刘菊兰编的侗歌在西安、米溪等村广为传唱,在邦洞小学、织云小学等学校广为流传,在苗乡侗寨薪火相传,绽放芳华。

  刘菊兰,女,侗族,52岁,中共党员,贵州省天柱县邦洞街道西安村一名侗家妇女,天柱县民族民间歌谣协会副会长、民间歌手。

  多年来,她一直致力于民族民间歌谣创作,创作《公民守法》《扫黑除恶》《非法买卖害死人》《决战脱贫攻坚天柱好》《疫情防控要自觉》等民歌50余首;参加县、镇、村举办的各种苗侗民歌赛、四月八歌节、端午节歌会等文化艺术活动,对祖国母亲、脱贫攻坚等表达祝福;在天柱县邦洞街道小学、织云小学、米溪村等义务授课,给学生、村民讲民俗,教唱民歌,疫情期间“民歌进校园”课程也未中断,采用视频教学、面授等方式,民族文化薪火相传;参加婚宴唱民歌推介民族文化,在村民结婚时唱酒歌拦门、散红包、画花脸、“酿海”酬宾,把天柱的北侗婚俗文化推向外界;通过网络销售,把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侗家粽粑端上了各大城市市民的餐桌,带动村民制作特色农产品增收。

  2018年8月,刘菊兰被天柱县委县政府授予第一批“民俗拔尖人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