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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0-03-21   作者:   来源: 编辑: 吴浩

  清明节是广大群众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重要时节。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经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现通告如下:

  一、高度警惕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当前,我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境外输入、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仍然存在,防控任务依然艰巨。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今年清明节处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性,高度重视自身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祭祀,尽量不实地祭扫,降低因人群聚集引发的感染风险。

  二、暂停公墓祭扫等聚集性活动。全州各公墓继续闭园管理,暂停组织实地祭扫、集体公祭、集体告别、骨灰集中安放等群体性活动;各殡仪馆继续暂停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骨灰堂或骨灰暂存处等封闭空间内部暂停祭扫活动;各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组织开放日、现场宣传展示等各类群体性活动。

  三、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前往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和历史埋葬点祭祀的群众,要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避免扎堆聚集。要按照当地森林防火有关部署,听从当地乡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安排,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焚烧纸钱、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防火灾发生。

  四、加强宣传和引导。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积极宣传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引导群众通过分散祭扫、网上祭祀、举办家庭追思会、种植花草树木等方式来怀念逝者,变实地实物祭扫为注重精神传承,不现场祭拜。要在清明期间指导公墓管理单位、乡镇、村在主要交通入口,坟山集中点等地点加强观察监测点的设置,对集中前往祭拜群众及时引导和劝导,保证防火安全和严控人员聚集。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以及周围群众自我约束,不聚集祭拜。

  祭祀在心不在形,生者的身体健康,就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公墓重新开放实地祭扫时间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为疫情防控胜利贡献力量。


  黔东南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