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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 2020-04-03   作者:   来源: 黔东南新闻网 编辑: 吴敏

  为持续强化正风肃纪,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做大,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教,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和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近期,黔东南州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州施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谢文松违规操办“满月酒”问题。2019年12月,谢文松在明知其父亲在施秉县绿岛国际大酒店为孙子(谢文松之子)操办“满月酒”的情况下未进行制止,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谢文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州黄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驾驶员潘光会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4月3日至27日,潘光会以接送局领导开会为由,私自使用单位加油卡到中石化某加油站先后为自己私家车加油3次共计558元。2019年10月,潘光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加油资金予以退赔。

  3.州天柱县邦洞街道小学校长杨钟拉赞助组织干部职工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5月,杨钟组织召开学校行政班子会议,决定以向学生暑假作业供应商拉赞助的形式筹集资金,组织教职工外出旅游。2018年7月7日至23日,杨钟组织教职工80人,分批到桂林、黄果树等地旅游,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1月,杨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限期将赞助费37000元退还供应商。

  通报要求,全州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清明节来临之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的通告》要求,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祭扫各项规定。各级党组织要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文明祭扫新风尚。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节假日易发的“四风”问题,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生在清明节期间的“四风”问题快查严处,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保持作风纪律越抓越紧、越来越严的高压态势,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向好、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