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召开
5月1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在贵阳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长海主持会议,副主任王世杰、桑维亮、王忠,秘书长李三旗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于杰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决定5月28日至30日在贵阳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贵州省慈善条例(草案)》《贵州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贵阳市城镇养犬管理条例》《贵阳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条例》《贵州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条例(草案)》《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草案)》《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松桃苗族自治县农业承包经营权继续承包条例〉的决定》《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修改〈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修改〈贵州省体育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修改〈贵州省消防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有关任免案。主任会议决定,将以上事项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地方性法规动态清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推动普职教育协调发展的调研报告,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关于全省监狱规范执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全省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讨论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工作方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记者敖子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