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甲醛超标住进去就头晕恶心

2025-08-08 法治日报-法治网 李凯

刚粉刷过的墙壁表面光鲜亮丽,家具却散发出刺鼻的气味。《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这类名为“串串房”的出租屋常混杂于租赁市场,成为潜伏在城市租客身边的“健康杀手”,导致租客出现喉咙痛、头晕、精神不振等身体问题。

大学毕业两年、现居福建省厦门市的陈园(化名)就是深受其害的租客之一。

刚毕业时,陈园从家乡远赴厦门工作,在某租房App上选中了一套通勤方便、价格合适的房源。在现场看房的过程中,他发现房间的门窗大开,房东和中介解释称,该房长期无人居住,需要通风。他没有过多怀疑,看房当晚便与房东在小程序上签订电子租房合同。

然而,就在入住第一天的后半夜,陈园出现了头晕、恶心、胸闷等一系列身体不适症状,他回想白天观察到的房屋状态,当即从网上下单了甲醛自测盒,测试结果显示房间的甲醛含量远高于正常值。

次日,陈园向中介提出了出租屋甲醛超标的问题,中介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提供绿萝、活性炭等消甲醛商品的部分费用报销”,或带他去看别的合适房源。陈园坚持退房,却没有得到中介的正面回应。

在被中介一次次“踢皮球”后,陈园联系房东。但是,无论他将检测证据或法律依据呈现给房东,还是向中介提出要求,两方均采取消极态度,甚至出言不逊。

无奈之下,陈园尝试沟通同一栋楼房的其他租客,发现大家或多或少都出现过身体不适的症状。

多次沟通未果,陈园和租客们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权,然而,维权过程却漫长而坎坷。陈园自费请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甲醛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屋内甲醛含量达0.168mg/㎡,远超国家标准限值0.08mg/㎡。他整理相关证据并写好诉状,但当他拿出手机准备调出合同内容进行检查时,却发现当初的租房小程序已无法打开合同界面,房东也将陈园的联系方式删除。

当时,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又是在陌生的城市,他的押金及预交房租一直被房东扣着,并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撑他短时间内另寻房子,他只能在公司附近的青年旅舍八人房内一连住了十多天。“熬人”,是那段维权时间带给他的感受。

今年4月,陈园与租客们终于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他们胜诉了。

陈园的遭遇并非个例。今年7月初,在湖北武汉实习的大学生小肖租下了一套房屋。小肖住下没几天便感到喉咙痛、房间异味严重,经检测为甲醛含量超标。目前,与中介沟通未果后,他正在考虑是否起诉维权。

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串串房”现象长期存在,引发了不少纠纷。

根据《住房租赁条例》的规定,出租不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强制性标准的住房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为出租不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强制性标准的住房提供经纪服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对住房租赁经纪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毕文强认为,《住房租赁条例》关于住房安全环保要求显示,出租方须承担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责任”,特别是在租赁期间也有义务定期检测(建议至少每两年一次)。而承租方获得健康居住的法定保障权,可要求查看CMA认证的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京津冀房地产研究院院长、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认为,杜绝“甲醛房”等不安全房屋需要建立相应的配套措施。需要建立出租住房室内装修强制标准制度,还需要建立室内装修检测制度,另外,要将甲醛房等相关内容纳入租赁合同和出租方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相关法律责任和激励制度。

“杜绝‘甲醛房’可考虑三管齐下。源头管控,对装修材料供应商实施环保追溯制度,要求出租方保留材料采购凭证;强制保险,推行租赁住房安全责任险,一旦发生甲醛超标等事故,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技术赋能,推广智能甲醛监测设备联网监管平台,出现超标自动触发预警。”毕文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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