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团伙“下线”泄露女性房东信息被判刑

2025-08-25 法治日报-法治网 李凯

你有听说过所谓开发租房软件、收集租房情况、信息共享等“兼职”吗?工作就是在网络平台上收集女性房东个人信息。你想兼职赚钱,实际却可能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甚至面临刑罚。2025年7月4日,经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无锡的李女士(化名)有一处房产挂在网络平台出租,2024年1月,有人联系到她,介绍自己是深圳某证券公司员工小齐(化名),要来无锡工作,着急租房。李女士通过对方微信申请后,两人很快敲定了租房事宜。此后,小齐经常对李女士嘘寒问暖,二人也熟络了起来。

一日,小齐告诉李女士自己掌握证券公司后台数据等“内部资料”,但因上班不便,他给了李女士一个网址和账号密码,让她帮忙操作投资。李女士登录后按指示“买进卖出”就帮小齐赚了一笔,小齐也趁热打铁提出可以指导她投资,心动之下李女士注册了账号。在顺利提现第一笔900余元盈利后,李女士更对小齐的“指导”深信不疑,直至充值的29万余元全部无法提现,小齐也失联后,李女士才惊觉自己上当了。

李女士之所以被实施了精准诈骗,正是因为刘某向诈骗团伙泄露了她的隐私信息。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23年10月至2024年7月间,刘某为牟利,纠集了他人(另案处理)通过网络租购房平台收集包含女性房东手机号、房屋地址等信息2.4万余条并出售给境外违法犯罪人员,得款19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这是近几年兴起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诈骗团伙专盯女性目标,利用她们对租客防备心较弱的特点,通过频繁聊天沟通感情,还刻意展示证券、金融等虚假身份,以诱导被害人向完全由诈骗团伙控制的假平台投资,得款后就消失在茫茫的网络空间。以案为戒,不可盲目参与类似侵犯他人信息安全的“兼职”活动,通过互联网平台交友、联络时也要保持警惕,涉及金钱交易时更要冷静辨别,务必谨慎选择官方正规投资渠道,切勿轻信来路不明的“网友”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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