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曝光男领导骚扰反成被告,法院判了

2025-10-11 法治日报-法治网 李凯

近日,新疆吉木萨尔县女子余某在微博公开讲述自己遭受男领导苏某职场不当行为困扰,反被对方以侵犯名誉权起诉至法院。经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审理,事情真相水落石出,余某最终获得法律支持。

余某为已婚女性,今年2月入职吉木萨尔县某公司。因工作地点远离市区,她和部分同事住在员工宿舍。入职不久,男领导苏某频繁约她吃饭、散步,多次被余某明确拒绝后,苏某并未收敛,转而利用职权给她安排明显超出能力范围、与岗位严重不符的工作任务。

2月22日,苏某要求余某驾驶皮卡车,余某表示不敢开,苏某便以“不能开就降薪”相威胁。余某随后通过微信表示无法胜任该工作,苏某则称已找到接替人选,要求她次日办理离职手续。尽管余某表示希望留任,仍遭苏某拒绝。3月4日,余某正式离职。

离职后,为揭露苏某行为并提醒他人,余某在个人微博详细叙述了事件经过。苏某认为相关内容侵犯其名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余某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庭审中,余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工作任务安排及单位处理意见等证据,清晰反映出苏某存在不当行为,且这些行为对余某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法院经全面审查认定,余某微博发布内容属实,不构成侵权。相反,苏某利用职权骚扰、打压员工的行为,违背职场准则与法律法规。

最终,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苏某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不仅维护了余某的权益,也警示职场中掌握权力者:滥用职权、骚扰下属必将受到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制裁。

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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