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督促落实未成年人观影优惠行政公益诉讼案”等6件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本批典型案例均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分别为“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督促落实未成年人观影优惠行政公益诉讼案”“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儿童彩票’行政公益诉讼案”“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检察院督促消除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检察院督促整治外来入侵物种危害未成年人健康行政公益诉讼案”“福建省福州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向未成年人违法租赁机动车行政公益诉讼案”“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督促保障山区民族地区未成年人出行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
本批案例呈现出五个方面的显著特征:在保护范围上,实现了从未成年人生存权、受保护权,到发展权、参与权的全面覆盖;在履职方式上,推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向“综合履职”进一步转变,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在办案方法上,注重精准规范与质效提升并重,通过优先止损、府检联动等机制推动问题实质性解决;在技术应用上,充分发挥数字检察效能,运用大数据模型实现线索发现、效果评估;在地域分布上,注重东中西部地区平衡,发挥案例引导作用,促进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工作更加均衡发展。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本批案例与《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指引》配合发布,为各地检察机关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具体示范。通过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将推动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特色经验和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展现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持续履职的工作成效。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力度,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突出问题,办理更多具有引领性、示范性的案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