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丨庆祝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 “辉煌70年·讴歌黔东南”原创音乐优秀作品征集启事

2026年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多形式展现我州成立7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及各族人民群众团结奋进的精神面貌,积极营造热烈、喜庆的氛围,激励全州人民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抢抓机遇,奋力拼搏,再创佳绩,用音乐艺术讲好新时代黔东南故事,用优美的歌声赞美黔东南,展现黔东南良好精神风貌,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特举办“辉煌70年·讴歌黔东南”原创音乐优秀作品征集活动。现面向全国范围内广大词曲作家和音乐爱好者征稿。
一、活动宗旨
以音乐为媒,讴歌黔东南州自然风光、人文底蕴、民族团结与时代精神,推动文艺创作繁荣,为建州70周年营造热烈氛围,激励全州人民感恩奋进、再创辉煌。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贵州省音乐家协会
主办单位:中共黔东南州委宣传部
黔东南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
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黔东南州融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黔东南州音乐家协会
黔东南州文化馆
黔东南州歌舞团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词曲作家、音乐爱好者及专业机构,不限户籍、年龄、职业。
四、作品征集
(一)作品主题:聚焦黔东南民族文化、民族团结、文化旅游、民俗风情等内容,展现黔东南自然风光、人文底蕴及发展成就,弘扬爱国主义与时代精神。
(二)作品要求:报送作品须为未发表和参评过的原创作品,且未参加过任何商演。参评作品题材不限,形式风格不限,演唱风格可为民族唱法、流行唱法、民谣等,表演形式可为独唱、重唱、合唱,演唱语言可为普通话,可为黔东南少数民族语言,曲风不限。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旋律优美,易于传唱。每首作品时长3至6分钟。作品需内容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精神,不得含有涉军政负面、淫秽色情、涉黑暴力、涉毒涉赌及其他敏感、低俗、不良等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序良俗、伦理规范的内容;不得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如发现或收到用户投诉、反馈投稿作品存在上述情形,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参与者的投稿资格并立即下架投稿作品。投稿作品下架后即不得再参与本次活动,若已获奖,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奖品奖励或向获奖者索赔。
(三)参与者保证其投稿作品具有完整著作权,相关作品的作词、作曲应为参与者的原创作品,并具备完整著作权权利,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若投稿作品的权利归属多人,参与者须保证作品已征得全部权利人的书面同意,并有权使用该作品参与本活动(参与者须保证已完成相关转授权),且保证其他权利人亦阅读并认可本规则。若投稿者为限制行为人,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参与者违反本规则任何内容的,应自行负责解决由此导致的纠纷并承担因此给主办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参与者的参与资格和获奖资格。本次歌曲征集不接收AI作品。
(四)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对全部投稿作品有公开展示、印刷出版、宣传推广的权利,不必再经过作者授权。如有需要,获奖作品及歌手有义务无偿的在黔东南参加此次活动的颁奖演出和州庆演出。
(五)最终获奖名单以官方渠道公示的为准。活动公示创作补助为税前金额,活动奖励将扣税后直接发放给获奖者,具体创作补助发放方式由主办单位联系获奖作品的投稿人,请参评者投稿时在报名登记表中提供真实准确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银行卡号(含开户行准确全称、持卡人姓名、卡号)。请参与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若因参评者提供的联系方式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主办单位于结果公布后的15个工作日内无法与获奖作品的参与者取得有效联系的,视为参与者自愿放弃获奖资格和相应奖励。
(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网络、作弊等非主办单位官方原因导致活动出现异常情况,主办单位有权采取调整、暂停等措施,参与者要理解并积极配合和支持。
(七)报名方式:词作者、曲作者或演唱者均可投稿,数量不限。本次活动不接受单独的歌词或曲谱,参评歌曲必须是完整的歌曲作品。报名须提交歌词、曲谱(简谱)和mp3格式的音频(含演唱版和伴奏),作品曲谱电子文档2份(1份注明词曲作者信息,另1份需隐去作者信息),同时需报送投稿者亲笔签名的《征集报名登记表》(附件1)、《授权书》(附件2)扫描件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以上文档格式限pdf格式,图像要清晰。歌曲作品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递,不接受线下投稿。
投稿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前。
评选时间:2026年4月20日前。
颁奖典礼及获奖作品现场展演时间:2026年7月开始。(注:如不能参加现场展演和州庆活动演出的作品将取消比赛资格,名次将顺延替补。根据赛事实际情况,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电子邮箱:qdnwl0855@163.com(前面五个字母为黔东南文联的拼音首字母)
联 系 人:刘妤涵
联系电话:18608552234
邮件主题:注明“辉煌70年·讴歌黔东南”投稿+作品名称
五、评审机制
由不参与投稿的省内外音乐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从作品艺术性、创新性、主题契合度等维度进行初赛、复赛、决赛专业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主办方的官方宣传平台公布。
六、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创作补助10万元
二等奖2名:创作补助各5万元
三等奖3名:创作补助各2万元
优秀奖4名:创作补助各1万元
根据参评作品质量情况,必要时以上奖项可以空缺。所有获奖者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获奖创作补助由创作者按照行业惯例自行分配;创作补助为税前,获奖者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纳税。专场演出歌手由获奖作品作者安排,相关费用自理。
(二)获奖歌曲版权归主创团队和主办单位共同拥有,主办单位有权在各类公益活动中,使用本次大赛所有获奖歌曲,作者不得再对第三方转让和出售。
七、成果推广
歌曲评选结束后,主办单位将对所有获奖歌曲进行持续推广,并对获得前三名的作品进行拍摄制作歌曲MV,请获奖歌手和作者务必全力配合完成拍摄任务,获奖歌曲将同时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宣传平台进行宣传。
八、注意事项
主办单位保留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投稿即视为同意本启事所有条款(投稿人若不同意,请在参评申报时作特别说明)。 更多详情请登陆黔东南州文联官网www.qdnzwl.cn 或官方微信公众号“黔东南文艺界”查询: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