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

2026-01-21 法治日报-法治网 李凯

自然资源部1月20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推出增强详细规划适应性、优化过渡期支持政策、推进存量土地和空间的临时利用、鼓励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整体运营、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等系列举措,着力破解城市更新中的政策堵点,进一步强化规划与土地政策融合。 

其中,关于优化过渡期支持政策,《通知》进一步明确各地利用存量土地、房产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将原5年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固定过渡期政策,调整为以5年为原则的灵活过渡期政策。同时,在过渡期届满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时,新增租赁出让方式予以支持。如苏州制定了过渡期政策落地细则。 

针对存量土地和空间的临时利用,《通知》明确在保障安全、不影响远期规划实施前提下,各地可制定空闲建设用地的临时利用规则并加强实施监管;制定存量建(构)筑物不增加容积率和高度情况下的临时利用管控规则。如杭州制定了临时用地、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等管理实施细则。 

对于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通知》明确各地可开展预编不动产单元预告登记;对老旧住房自主更新项目,可采用直接按户首次登记;对土地带建筑一并收储供应的,探索简化申请材料。如盐城出台产权归集与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一揽子创新举措。 

在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方面,《通知》强调对于历史形成的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用地,根据全国国土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分类明确认定标准和处置政策,确保底数清晰、封闭运行。 

据介绍,自然资源部曾于2023年发布实施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有力支持了地方城市更新的探索实践。《通知》在现有政策指引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践探索进一步深化细化相关措施,以推动形成规划编制科学、政策工具精准、实施路径多元、权益保障有力的城市更新“新模式”,也让参与城市更新行动的各方有依据、有参照、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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