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商务局关于优化调整支持灾后重建汽车、家电家居促销政策的公告
为助力灾区群众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我州支持灾后重建汽车、家电家居促销活动政策优化调整公告如下:
一、支持灾后重建汽车促销
(一)活动时间调整
1.汽车发票开具时间由原2025年6月24日至9月30日调整为2025年6月24日至11月30日;
2.补贴申报时间由原2025年7月24日至10月10日调整为2025年7月24日至12月10日;
3.补贴审核发放时间由原2025年10月31日前调整为2025年12月20日前。
(二)活动对象:各县(市)因水灾车辆受损的消费者
(三)活动规则:活动期间对各县(市)因水灾车辆受损的消费者【各县(市)提供受损车辆及车主信息台账】在州内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商处新购置5万元(含)以上的7座及以下非营运燃油、新能源乘用车,2025年12月10日前在云闪付APP专区上提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个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刷卡或云闪付支付小票材料,审核通过的给予消费券补贴。
(四)补贴名额调整
补贴名额由原来的3000个调减为1500个,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发完即止。其中:购车发票金额在5万元(含)—10万元(不含)由原补贴名额1000个调整为补贴名额500个,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15万元(不含)由原补贴名额1250个调整为补贴名额625个,购车发票金额在15万元(含)以上由原补贴名额750个调整为补贴名额375个。
(五)补贴标准调整
购车发票金额在5万元(含)—10万元(不含),每台车补贴由原来2500元调整为补贴7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15万元(不含),每台车补贴由原来3500元调整为补贴8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15万元(含)以上,每台车补贴由原来4500元调整为补贴9000元。
前期申报且已发放汽车补贴的消费者,按照调整后补贴标准,补发差额部分至其个人云闪付账号。
二、支持灾后重建家电家居促销
(一)活动时间:2025年7月24日—12月31日
(二)活动对象:各县(市)因水灾家电家居受损消费者
(三)活动内容。以居民户为单位,对各县(市)因水灾家电家居受损群众【由各县(市)提供】,定向推送家电家居消费券至其云闪付账户。消费券自推送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有效,最晚有效期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23:59:59。如消费者逾期未使用,则视为消费者放弃补贴,补贴资金将退回财政账户。
(四)补贴名额调整
补贴名额由原来的20000个调减为10000个。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五)补贴标准调整
家电家居消费券由每户1100元调整为1200元,即在原来发放5折600元封顶1张、5折300元封顶1张、5折100元封顶2张的基础上增发1张5折100元封顶消费券。
前期已发放家电家居补贴的消费者,按照调整后补贴标准,补发差额部分至其个人云闪付账号。
三、支持汽车置换更新
2025年8月24日起,我省优化调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行“先预约资格,再申请补贴”的新模式。我省对黔东南州因水灾车辆受损的群众申报省级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开辟绿色通道,纳入黔东南汽车受灾白名单消费者申请省级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时,按照原方式进行补贴申请,无需预约资格。
特此公告。
黔东南州商务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