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东南州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2025-09-05 黔东南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李凯

  2025年,州委、州政府决定评选表彰黔东南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根据工作部署,经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确定100名黔东南州劳动模范和50名黔东南州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9月5日起,至9月11日止。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9月11日17时前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黔东南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黔东南州总工会)

  受理电话:0855-8261311(传真)、0855-826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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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东南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

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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