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宁康代理黔东南州监察委员会主任
职务的决定
(2025年10月30日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大常
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宁康代理黔东南州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 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 雷刚
二审 王珺
三审 铁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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