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01-23 黔东南微报 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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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23日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辉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中级人民法院要在中共黔东南州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严格公正司法,全面深化和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充分发挥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黔东南、法治黔东南,为在展现贵州新风采中谱写黔东南篇章而团结奋斗!

来源 黔东南微报

编辑 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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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 杨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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